中电港(001287) -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 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 品交易行为,加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 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相 关交易应为利用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公司原则上不从事以 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公司原则上应当控制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 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