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电港")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但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 供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 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 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 险。 对外担保事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管理。 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