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务 院国资委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电港及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内部管理规定等,通过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审计方法,对中电港及所属单位 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健全性、 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 中电港内部审计工作以风险为导向,以增加价值为目标,以资金流 向和业务流程为主线,以监督和评价经营活动、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为重点,推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促进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和 战略目标的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