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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00202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ZJRZJR(SZ:002021)2025-10-29 11:31

第三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按《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四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同时,在主营业务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 提供资助、为他人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