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0025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 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