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0025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 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