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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规则。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容均以公 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1 (一)召集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