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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