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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 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地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