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 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