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和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 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股东 为公司股东。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 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第五条 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明确股东会的权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 范股东会的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