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制度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 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 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第 1 页 共 12 页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