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迪森 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及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 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 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审核同 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应做好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