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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Boss SoftBoss Soft(SZ:300525)2025-10-29 11: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离任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 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