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应当取得委员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 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