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688170) - 德龙激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