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688170) - 德龙激光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 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1 第六条 公司应配备与业务规模、工作任务等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 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和审计工作规定,具备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