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6886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谦龙先生、蒋斌先 生、谭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 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截 至目前,于谦龙先生、蒋斌先生、谭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于谦龙先生、蒋斌先生、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