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华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 作,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