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603380)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护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 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