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3011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能力,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迪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