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301177)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