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30026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降低对外投资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八)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六)委托贷款; (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九)其他对外投资。 本办法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具体为: (一)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进行论证后经董事长批准执行,并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