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