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设置总 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