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3008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13 | | |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玉禾田 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