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玉马科技(3009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1 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