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科技(3009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 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 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董事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 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 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