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市德方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德方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