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0027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