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0027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帝欧水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 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