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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水华(00279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DO&SHDO&SH(SZ:002798)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及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