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 不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五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负 责人;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