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3008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第五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比照适用本规 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