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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的程序: (一)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以 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 间安排,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明阳 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