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025年10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并以 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进行收集、 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部 门有义务配合证券部进行相关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