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603176) - 汇通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5 至 19 名董事组成,由 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需要时设副董事长 1 至 2 名,独立董事 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规划、提名与薪酬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