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HUASHENGHUASHENG(SH:605180)2025-10-29 11:44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者,应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 提议,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并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一条 为了确保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