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HUASHENGHUASHENG(SH:605180)2025-10-29 11:46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对拟提交 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进行初审,并跟踪相关事项的实施(执行)进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求, 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 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其他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