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HUASHENGHUASHENG(SH:605180)2025-10-29 11:46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为保证各位委员在议事前获得与议题相关而且充分的信息,董事会 办公室应当保证在会议召开前至少 3 日将有关信息送达各位委员。公司相关部门 应协助董事会办公室按期提供信息。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以提 出缓开委员会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委员会应予以采纳。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其他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