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603586)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京中闻字第 9631 号-3 致: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邱楚君律师、郭雨桐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 规则》")有关规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