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3016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昊创瑞通电 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8,000 万元,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