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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00235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如下: 3 | | 得转让。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 | --- | --- | --- |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含优先股股 | | |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 | | 及其变动情况,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 |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 | |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 有的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 | |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 | |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 | |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 | |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 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