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603176) - 汇通集团子公司管理制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 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级监管规定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 过收购方式获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通过收购 部分股权形成的,公司控股超过50%(不含50%),或50%以下(含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以股东 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 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