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6051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合规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 等离职情形。 第五条 如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独立董 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