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0023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年10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四川 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现对身份独立性构成明 显影响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