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审计准备与审计监督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 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三)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四川富临 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