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督促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贵 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