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贵阳 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 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