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规定以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1 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中至少 ...